关于申报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及国家重大招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8 浏览量:
全体教职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重大招标公告》)及各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我处将严格按照全规办《重大招标公告》及各专项申报公告的要求,认真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包括:(1)申请人不得本年度同时申报 2 个及以上国家项目或教育部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等);(2)申请书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及申请书其他内容齐全、正确、真实;(3)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规定,申报青年项目的年龄不得超龄,申请人没有主持在研的国家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等;(4)项目组成员符合申报资格要求,特别是作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5)活页不得出现成果名称或项目名称(今年新增要求)、作者或负责人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及个人背景资料等有关信息。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设有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年度项目和专项项目(包括“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学生发展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等专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每项资助60万元;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每项资助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教育部青年项目和博士生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其他专项根据不同项目类别给予不同额度的资助。博士生项目仅限全规办指定试点高校可申报,试点高校为教育部学科评估教育学为A 类高校和中西部B+高校。项目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各类别项目的资助额度(见《申报公告》《重大招标公告》及各专项申报公告)、申报常见问题答疑、结题要求等,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下载。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网(https://onsgep.moe.edu.cn)下载各项目申报材料和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并仔细阅读,认真填写相关材料。
(二)科研系统申报。申报人需先在学校科研系统进行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17时,请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申请书与活页,各专项申报截止时间以此通知为准,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三)网络平台填报。国家重大招标项目、各专项项目必须在2026年6月22日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完成填报,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和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申报单位需同步完成审核提交,并将系统生成的本单位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项目申报系统,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均需在该平台注册,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
(四)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国家重大招标项目除完成网上填报外,另需在2026年6月29日前报送纸质《投标书》一式6份,《投标书》采用A3或A4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将《投标书》封面复印一份贴在档案袋正面。投标人须提交的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果是论文,可以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果是著作,需要同时报送5本到产教融合与科研处(明德楼东307办公室)。
其他要求详见全规办《重大招标公告》及各专项申报公告,网站链接:https://onsgep.moe.edu.cn/tzgg。
联系人:彭洁
联系电话:15874127971
科研邮箱:ky@hncsut.cn
产教融合与科研处
2026年6月8日

